“社保政策进万家”知识问答(六)
2023-07-04 17:15:56          来源:武陵区融媒体中心 | 编辑:郭中璇 | 作者:陈莹          浏览量:163

1、换工作地必须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吗?如不办理,新单位能直接缴纳吗?

企业职工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就业可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领取待遇前,您均可办理转移接续,不会影响新单位为您办理参保手续,也不会影响个人的社保权益。

2、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有时间限制吗?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在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没有时间限制,您可选择现在办理或领取待遇前办理。

3、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名字和身份证名字不一致怎么办?

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参保人身份证信息为其建立个人账户,记录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原则上参保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一致。

若参保人员身份证信息需变更,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变更,确保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一致。

责编:郭中璇

一审:张耀文

二审:谌峋利

三审:邱伟

来源:武陵区融媒体中心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经授权后,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媒体关注
品武陵
武陵新闻
我要报料

  下载APP